一(yi)、船舶電纜CCS認可取樣(yang)試驗規則的取樣原則
1、試驗(yan)樣品的型號、規格應能(neng)覆蓋申(shen)請工廠認可的產(chan)品范(fan)圍。一般(ban)情況
下應對每一(yi)系列的電纜產品抽(chou)樣(yang)試驗(yan)。
2、 試驗樣品(pin)的型(xing)號(hao)、規格應具(ju)有技術(shu)代表性。即:試驗樣品(pin)通(tong)過認可型(xing)
式試驗(yan)的(de)難度較大。
3、 試(shi)驗樣品(pin)的(de)數量(長度)應滿足相關標準(zhun)的(de)要求。
4、 試驗樣品(pin)應由 CCS 驗船師到(dao)申請方工廠抽(chou)取。
二、船舶電纜CCS認可取樣試驗規則的試驗機構
1、 初次工廠認(ren)可時,應(ying)由經(jing) CCS 認(ren)可的試驗(yan)機構(gou)承擔認(ren)可試驗(yan)。
2、 工廠(chang)認可證書換新(xin)時,如(ru)制造廠(chang)具備標(biao)準規定(ding)的試驗(yan)環境、試驗(yan)設備,
并具有適任的(de)檢驗(yan)、試驗(yan)人員,經 CCS 同意,可以考慮在制造廠的(de)試驗(yan)室進行
工廠認(ren)可型式(shi)試驗(yan)、CCS 驗(yan)船師現場見證(zheng)。
三、 船舶電纜CCS認可(ke)取樣試(shi)驗規則的認(ren)可證書
工(gong)廠認可證書(shu)的頒發、保持、更(geng)改、換新及取(qu)消請見(jian)《鋼質海船(chuan)入級
規范》第1篇第3章相關(guan)要求。